签约仪式现场 12月10日,省供销社与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促进为农服务和共同发展为目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长期战略合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方杰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双方拟在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三农”服务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和经验,互相支持对方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共同打造“三农”服务综合平台。省供销社利用其健全的组织体系和流通网络优势,特别是实施土地托管和社村共建形成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的能力,整合农村分散保险需求,与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做好对接,积极支持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保险金融服务。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发挥其专业优势,积极支持省供销社探索开展农村互助保险业务,促进省供销社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下属公司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商业保险时,积极推介省供销社系统的产品和服务。双方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对保险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发推广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保险金融产品。双方共同努力,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责任保险和小额信贷保险,服务平安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保险业务合作。省供销社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各类公务用车、自有资产、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责任、信用、仓储、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境外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境外救援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以及与省人保健康、省人保寿险交叉互动的产品。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下属公司根据省供销社系统的个性需求,积极提供专属的保障方案和优惠的保险条件。 三、保险代理合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省供销社系统优先接受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下属公司的委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等业务。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积极支持省供销社系统申请或收购保险经纪公司。省供销社系统在代理业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客户推荐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下属公司的产品。省供销社系统作为兼业保险代理人需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获得代理保险业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四、投融资合作。双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合作。 五、其他合作。双方发挥各自的人才优势,相互选派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增进双方理解互信。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积极为省供销社系统提供风险管理、灾情评估、灾害救助和保险经纪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双方约定建立战略协调机制,定期沟通合作进展情况,保证合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