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全面部署。这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农民生活需求加速升级,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最有条件成为新时期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与此同时,供销合作社还存在着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 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较松散、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服务“三农”中更好地发挥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首位,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不管怎么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面向农业现代化、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繁荣城乡经济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 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职工众多,是一个老系统、大系统,综合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面前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不可能一蹴而就。供销合作社发展很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农民需求也多种多样。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既顺应市场规律,又履行好社会责任,确保这项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水平,奋力开拓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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