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山东省供销社副主任孙国伟: 供销社未来机遇在于为农业社会化服务 作者:邵海鹏 任倩 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60年来,供销合作社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脱胎于计划经济,供销合作社受到市场经济的很大冲击。以前“点多、面广、腿长”的供销社,在有些地方甚至陷入“网破、线断、人散”的境地。 2014年,在供销社6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国决策层给予批示,要求其重新定位,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如何转型成了供销社所面临的时代命题。 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将此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4月,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山东又是首选。 在被确定为试点省份后,6月4日,山东省召开启动仪式。山东省确定6市18县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山东调研过程中采访了山东省供销社副主任孙国伟。他认为,供销社最有条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这是供销社未来最大的机遇和发展方向所在。 第一财经日报: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今年4月,山东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供销社改革试点。为什么选择山东作为试点呢? 孙国伟:之所以确定山东作为试点,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山东供销社的基层组织体系较为完整,经营网络相对健全,具有开展为农服务的良好基础;二是,山东省供销社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这引起中央及总社的重视;三是,在政策上山东省政府给予有力支持。 日报:在深化改革领域,现山东省供销社正在进行怎样的探索?如何评价这样的探索? 孙国伟:今年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后,省社已经选取6市18县作为试点单位,其中选取1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这次试点重点从体制机制改革、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四个方面寻求突破。 从功能上来讲,供销社就是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这就要求供销社大力发展和领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多种方式扩大基层组织乡村覆盖。 这次深化改革的重点是,为农服务的规模化,将供销社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保姆式”全托管,也有“菜单式”半托管。选择哪一种,由农民自己选择。这种托管主要围绕的就是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 在工作推进机制,省社全力推进“四位一体”,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与村“两委”密切合作,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合力,集中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的服务、组织、经营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难题。 当然,供销社本就扎根农村,拥有“点多、面广、腿长”的优势。这次要提升供销社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搭建起全省性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培育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化流通企业。 考虑到农民贷款难问题,这次深化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发展合作金融。在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的基础上,选择管理民主、运营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申请设立农民信用互助社。 日报: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三农”领域的新挑战,供销社未来的机遇在哪里?如何做好自身定位呢? 孙国伟:人多地少是中国国情。这个国情还会长期存在。农业生产环节只能实行适度的规模化经营。这就需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的规模化弥补生产环节的规模不足。 普遍来看,当前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很多,但是这些主体普遍比较分散,规模较小,服务功能相对较弱。因为供销社系统的优势,组织体系健全、群众基础深厚,兼具经营性与公益性,供销社最有条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这是供销社未来最大的机遇和发展方向所在。 至于定位,今年5月份,中央政府已经明确,即供销社是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就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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