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用合作资金互助“造血”,将生产合作、经营合作和信用合作融为一体,有效缓解了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关农村金融创新仍很敏感 本报记者 张海峰 李剑桥 在农村资金被抽离、农村经济“失血”,农民或专业合作社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大、时间长、成本高、手续繁的背景下,临沂供销社系统运用长期在合作经济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搞起了信用合作资金互助…… 农民的“小金库” 5月22日上午,临沂市河东区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养殖服务中心,来自苍山的两名社员养殖户正在申请小额互助金。一名社员说,5年来他一直是合作社的“忠实社员”,今年由于家里有事急用钱,又急着再上一棚鸭,资金不太够用,于是到这里借一点。 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由河东区供销社发起,吸收农民养殖户入股,2004年10月成立,其初衷是减少市场大起大落对养殖户的影响。目前合作社种鸭存栏5万只,年孵化投放鸭苗600多万只。 合作社负责资金互助、养殖结算的朱孟虎告诉记者,肉鸭养殖占用资金较大,从鸭苗到毛鸭出栏一个月时间,平均每只20多元,按一茬七八十万只计算,需要资 金两千万元。为此,在生产合作基础上,社员开始将闲置资金放到合作社,汇集资金开展互助,目前共有307户社员入社,资金规模达1440万元。 有了这些钱,合作社供应社员的鸭苗、药品、饲料等全部采取赊销方式,赊销占用资金从回收的毛鸭结算款中扣除,余款就是收益,收益可取、可存;存借资金参 考农信社同期利率,社员借款无需抵押,只要有1-2名社员信用担保,可向合作社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小额互助金,手续非常简便。这样一来,养殖户的启动资金 投入大大减少,养殖过程中受资金困扰的问题得到缓解。此外,若有社员遭遇天灾人祸,合作社可予以资金援助。 据朱孟虎介绍,社员新建的鸭棚、鸭 舍,合作社的两处种鸭养殖场、一处孵化场和养殖服务中心,多数由这块资金滚动积累而来。2007年,河东区供销社引进了一家饲料企业和一家台商三方入股, 成立了股份制的鲁盛鸭业,包括饲料公司、食品公司等,年产值超过10亿元。如今,鲁盛每天要加工四五万只鸭,合作社提供毛鸭约占其中50%。 从“小联合”到“大联合” 5月23日,河东区郑旺镇前兰埠村村民王清农的地里,“苍山红皮蒜”马上就要起获。作为郑旺大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王清农告诉记者,这些年来很多蒜农 成了大蒜经纪人。当地一般是5月份蒜薹入库冷藏,7月份大蒜入库冷藏。社员收蒜薹或大蒜的时候需大量资金,自己的钱不够可到合作社借,秋冬卖出蒜薹大蒜时 可扣货款还借款。社员这时有余钱,有些就存到合作社。蒜薹大蒜储存一般要放到合作社的恒温库里,算是抵押。 问题出来了,合作社社员一般有着同样的资金需求周期,用钱的时候都用钱,仅靠合作社自身的资金积累很难满足社员要求。 为突破资金瓶颈制约,河东区供销社初步探索了“大小联合”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模式。“小联合”就是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大联合”是以河东区 供销社为依托,组织多家专业合作社以及涉农企业、经营户及供销社干部职工入股,2006年成立了山东亿嘉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担保投资业 务,同时将各专业合作社富余闲置资金互融互通。2008年7月,由临沂市供销社联合其他县区供销社入股,将亿嘉升格为市级信用合作资金互助融资平台。 “用活农民的钱办好农民的事” 作为临沂市各县区中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区,河东区农业产业化有一定基础,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等专业合作组织较多。目前,全区有“信用合作、资金互助” 的专业合作社22家,这些专业合作社搞信用合作资金互助,资金规模达3亿多元,成为资金“蓄水池”。据了解,仅去年亿嘉担保调剂使用资金就达到1.23亿 元。一个合作社资金宽裕时,自身汇集的资金基本上1/3自己用,1/3贷给社员,1/3调剂给亿嘉担保。 记者采访的各方人士认为,目前来看,通过信用合作资金互助“造血”,将生产合作、经营合作和信用合作融为一体,有效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比如鲁盛养鸭专业合作社这几年来的发展,竟然没用银行一分钱贷款,就实现了上规模、上档次,并且连接上了大市场。 河东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刘安勤则有一些担心,比如合作互助的“身份证”问题。尽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央有关文件都提到,允许鼓励在农民合作社中开展信用合作,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关农村金融创新仍很敏感。 记者了解到,去年亿嘉担保公司改注册为亿嘉果蔬专业合作社,除了受国家对融资担保平台清理规范、门槛提高影响外,也考虑到了金融风险问题。毕竟亿嘉的介 入,使得信用合作更加商业化,如何保证公司与专业合作社、普通社员的利益一致性,将合作资金全部投入三农成为一个问题。 刘安勤表示,开展信用合作、小额贷款等业务,应当注册资金互助社,但目前金融部门对资金互助社管理较为严格,山东省也只有两家试点;想成立“合作社联合社”,目前还不能注册,所以仍称“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属于边摸索边实践,其关键是“用活农民的钱,办好农民的事”。 日前,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在调研后认为,农村资金互助是建立在农民自愿合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基础上的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业态,是在当前经 济形势下对正规金融服务不足的有益补充。下一步要落实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并不断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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