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对接项目”2012年起试点,将获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扶持
记者从7月7日召开的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产销对接项目座谈培训会获悉,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除继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外,将更加突出供销合作社部门特点和行业优势,在部分省份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项目”试点,旨在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资源,促进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指通过扶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探索完善产销对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
据悉,2011年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获1.4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额度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项目资金全部采取财政补助的扶持方式。2012年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范围主要是围绕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桑蚕、畜产品、蜂产品等供销合作社传统特色产业实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养殖基地、加工以及流通类项目,龙头企业实施的加工、流通设施项目,2012年继续以扶持合作社项目为主,兼顾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70%以上将用于扶持合作社。
产销对接项目模式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或龙头企业组织,以“联合社+多个合作社+基地+农户”或“龙头企业+多个合作社+基地+农户”为产业化模式,实施的“产、加、销”有效对接的项目。该项目的扶持对象包括联合社和龙头企业两类主体,其中,龙头企业主要包括:农产品批零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连锁配送企业等。
来自全国10个试点省份供销合作社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培训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产销对接项目设立背景、实施目标、基本思路,以及项目和资金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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