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 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省政府督查意见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
去年底,省政府对鲁政发[2010]3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了《关于鲁政发[2010]31号文件贯彻落实督查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分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批转有关部门阅研,省编办、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 省编办在办理意见中指出:省政府31号文件下发后,各级编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力求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面保障和促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目前,正会同省供销社研究机构建设问题,下一步将结合省级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加大对市县供销合作社机构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其健康发展。 省财政厅在办理意见中指出: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在统筹城乡市场、构建新型农村经营服务体系、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11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将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年度预算由2010年的38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项目绩效追踪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各市财政不断增加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