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成玉
2009年11月29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在京召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作重要讲话。
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近期主要工作,并对明年“五代会”筹备工作提出要求。上午,春生同志就文件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中农办陈锡文主任就文件出台的宏观背景作了介绍,大家围绕理解文件精神开展了深入讨论和交流,谈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这次国发〔2009〕40号文件,是总社恢复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第三个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文件。前两个文件,一个是中发〔1995〕5号文件,主要是确定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体系,一个是国发〔1999〕5号文件,主要是出台政策,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困。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文件,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大局来说,实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独特优势、作出积极贡献。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来说,国务院1999年5号文件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已经顺利实现,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整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些都需要国务院再出台一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新时期改革发展方向,统一思想认识,加快发展步伐,为推动农业农村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在文件的酝酿、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始终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2008年,总社在向回良玉副总理汇报工作时就提出了出台文件问题,但后来考虑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专门研究“三农”问题,我也刚到总社工作,还有个调研熟悉的过程,我们推迟了文件起草工作。今年年初,总社在向回副总理汇报年度工作时又提出了出台文件的问题,回副总理当即表示同意,并指出要把出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指示由中农办牵头主持文件起草工作。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加快了文件出台进程。在审议文件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认为这些年供销合作社立足自身优势,深化改革求生存,创新机制谋发展,实现了从连续8年亏损到连续10年盈利的历史性转变,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出台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不仅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农村繁荣、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供销合作社在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能够发挥独特而积极的作用。
在文件相关政策的协调过程中,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全力配合。在文件报送国务院之前,我们两次征求文件起草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与7个主要部门会签了文件,经过充分沟通协调,各部门对文件中涉及的主要政策都表示赞同,有些部门还主动帮我们出主意、想办法,提出更有利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表述。在审议文件时,参加常务会议的中编办、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部门,都作了非常积极的表态,认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很有必要,完全同意文件内容和各项支持政策,表示今后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支持力度。
文件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文件中明确表述,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的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功实现了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高度概括和明确表述,是对全系统十多年来艰辛探索、改革创新的全面评价和肯定。
(二)充分认识文件出台对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是明确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文件明确提出,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努力成为“三个力量”,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在发展方向上,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基和独立存在的价值所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难点所在。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但发展现代农业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滞后,农民增收困难,迫切需要强化为农服务。供销合作社作为重要的为农服务组织,在体制转换过程中没有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经济组织,没有走完全商业化的改革路子,没有放弃为农服务的根本,始终坚持扎根农村,始终坚持将推进自身发展与强化为农服务紧密相连,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三农”的主要抓手。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关心和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出台专门文件,给予扶持政策,帮助化解历史包袱,将联合社纳入财政预算,根本原因就在于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无论是在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环境,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方面,还是在调控化肥、棉花等重要物资,承担抢险救灾物资供应方面,关键时刻农民信得过、政府用得上,这是一般商业组织难以办到的。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始终把助农增收与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千方百计把经营服务延伸到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发展壮大自身实力,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是供销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供销合作社作为经济组织,必须完全融入市场经济之中。市场化改革初期,供销合作社由于体制机制僵化,发展活力不足,导致经济效益连年下滑,亏损不断增加。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系统通过确立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逐步实现了从产权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到产权多元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到建立收入与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从干部“终身制”、职工“铁饭碗”到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从“一买一卖”的传统购销模式到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多元发展格局等一系列重大转变,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在市场竞争中重新确立了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地位。这方面,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的做法对我们很有启示,他们完全走市场化改革、企业化经营的路子,建立了新型的选人用人制度、收入分配机制、资产运营方式、经营管理模式,抓住这些年首都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机遇,创办现代物流、涉足酒店投资管理、介入房地产开发、集约经营电子产品等,不仅盘活了社有资产、增加了职工收入、提高了经济效益、推动了事业发展,而且农资供应、烟花爆竹经营等传统业务也得到了巩固提高。目前,北京市社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经营领域都远远超越了计划经济时期,闯出了一条在农业比重较小的大都市发展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新路。还有很多事例都可以充分说明,只有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才能破除旧体制,才能增强内在活力,才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与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并不矛盾,没有改革,就不会有实力为农服务,只有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发展,提高效益,甚至从更广的领域获得更多收益,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经济实力和社会形象,赢得政府信任和农民信赖,更好地实现为农服务的宗旨。
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是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要求。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力配置方式。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合作社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农业领域,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市场风险影响较大,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民的弱势地位是长期的,即使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了也改变不了,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主离不开合作社,小规模生产的农户更是如此,这也正是160多年来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巩固确立,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但与此同时,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随着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合作制在中国的发展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全面推进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合作制又具有更加灵活的组织方式和更加多元的经营模式。我们合作经济联合体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顺势而为,积极引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坚持合作制基本理念,坚持合作制组织原则,强化与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产权联结,用合作制原则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发展目标上,要努力成为“三个力量”。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是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全系统共有2万多个基层供销社、65万个经营服务网点,覆盖了全国60%的乡镇和1/3以上的行政村,经营服务内容涵盖了从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到餐饮娱乐、养老幼教、农技服务、家电维修等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各部门开展为农服务搭建了平台。温总理在审议文件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供销合作社不光要搞经营,还要抓服务,这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山东、江苏等地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广泛,服务方式新颖,服务手段先进,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理念,已经成为农村现代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和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农民满意,政府支持。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自身优势,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占领服务阵地,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是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迫切需要。现代流通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物流配送为基础、连锁经营为手段、标准化管理为特征,集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新型流通业态,具有交易方式新、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特点。农村市场放开之后,各类流通主体纷纷进入,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农村市场,方便了农村居民。但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商品运距长,经营成本高,商业利润薄,有实力的城市商贸企业下不去,个体商户干不好,农村流通的现代化水平相对滞后。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变化,农民越来越注重消费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迫切需要引入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农村商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在这方面,供销合作社可以借助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和“双向流通”的独特优势,通过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开展联合采购,打造统一品牌,发展连锁经营,将分散的经营网点改造整合为统一的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跟城市一样的购物环境。近年来,系统内很多流通企业通过推行“小超市、大连锁”的发展模式,已在农村深深扎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要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这些成功经验,抓住农村流通领域深刻变革带来的重大机遇,抢占农村市场,加快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综合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格局,注重规范管理,提升建设标准,引领其他各类流通主体,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
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迫切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势头相当迅猛,全国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0多万个,目前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约有5万多个,此外,全系统还兴办了2万多个行业协会和1200多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大多数比较规范,辐射范围较广,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供销合作社有数量众多、涵盖面广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有长期从事商品流通的营销队伍,有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丰富经验,不仅能够帮助专业合作社培训人员、规范管理、开拓市场,实现生产与流通的有效衔接,还能把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返还农民,助农增收效果显著。要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顺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力度,提供综合服务,介入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是部署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各项举措。第一,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当前,“新网工程”建设已经是全系统的一号工程,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呈现出速度快、效益好的良好发展局面。文件将“新网工程”建设作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提升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和活跃农村市场的战略高度,明确了“新网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全系统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网络建设和运营标准,优化网络布局,强化管理规范,打造统一品牌,大力提升网络的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彻底改变落后面貌。农资网络建设,要强化对上游资源的掌控,加快推进系统内联合,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要总结推广总社新合作、江苏苏果等企业的成功模式,整合城乡流通资源,提高门店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抢占农村市场;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建设,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突破口,加快重点市场的改造升级和功能提升,推动总社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公司与区域性批发市场合作对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要重点在提高回收利用水平、打造重点加工基地上下功夫,树立在行业的主导地位。第二,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与水平,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客观要求。文件指出,要通过加强专业服务、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加强专业服务,就是要强化“新网工程”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对接,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推进农业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就是要强化行业自律,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资源整合,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农资、棉花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领域,要不断提升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就是要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大力创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尤其要抓住当前国家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机遇,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争取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公共服务及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第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理顺组织体系,夯实组织基础,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是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基层社建设,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通过调整建制,优化布局,盘活资产,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发挥基层社在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中连城带乡的节点作用。要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强化联合社为系统服务、为成员社服务的意识,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搭建为农服务的公共平台。为调动各级联合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文件特别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总社对各省级社的奖励办法已经出台,各省也可以参照制定相关奖励办法。第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提升实力的载体,是供销合作社形象的重要体现。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产权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和分配机制灵活的制度,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的基础上,鼓励经营管理者持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要加强联合合作。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状况,低水平同业竞争非常严重,加快联合合作刻不容缓。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对待联合的问题上一定要解放思想,立足长远,打破市场分割,推动上下联合,鼓励相互持股,追求合作共赢,推进社有企业通过联合合作做大做强。要积极向社会融资,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进战略投资者,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有实力的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营造了有利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文件的出台,推动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吉林、甘肃等地的党政领导在文件出台后,专门听取了供销合作社的汇报,就文件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指示;黑龙江、山西等地已作出部署,准备召开由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专门学习传达文件;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已明确表示,要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在今后相当长的阶段,供销合作社以这个文件精神为依据,在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政策、争取地位,推动党委政府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整个“三农”工作中的作用方面,将会更加主动、更加有力。文件的出台,在社会上也产生了积极反响。在国务院审议文件和下发文件的当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用较长时间作了及时充分的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都作了深度报道,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三)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这次国发〔2009〕40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入了全新的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首要任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这个文件,主要目的是明确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帮助解决一些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服务“三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文件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过去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赋予一定地位和职责,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必须把这个文件作为指导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刻理解文件的丰富内涵,要字斟句酌,吃透文件精神,不能一知半解,尤其是领导同志不能知其大略,更不能片面理解,要统一思想认识。有一些同志,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期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完全摆脱行政部门的思维方式,认为十年才出一个文件,应该争取更多的行政职能和垄断专营业务,恢复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地位,或者希望一个文件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些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供销合作社自1995年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以来,作为经济组织的定位就已经不可逆转,必须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牢固树立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理念。
要认真组织文件的学习贯彻。这次会议,总社对全系统的学习贯彻活动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专门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和解读,目的是让大家深刻理解文件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各省级社也要抓紧组织系统内学习和讨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举措,增强贯彻落实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广大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标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文件精神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这个文件是国务院主发各省(区、市)政府的,但我们必须清楚,贯彻落实的主体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可以说,文件有没有效果,有多大效果,主要取决于我们做工作的力度。文件从政策的层面明确: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县及县以上联合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政府要抓紧处理政策性财务挂账;加快处置拖欠的金融债务;土地出让金用于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设施;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新网工程”资金的扶持力度等等。这些政策含金量高,都很具体。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立即行动起来,绝不能消极等待、坐失良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明确的扶持政策,有条件的要力争出台贯彻意见,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经济形势,突出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总体上出现企稳向好的趋势,1-10月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9179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三季度同比增长了23%,销售增幅明显回升,利润降幅也逐步收窄,复苏势头十分明显。但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持续,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我们要抓住国务院文件出台的有利时机,继续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的一揽子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立足自身优势,采取有效对策,努力保持供销合作事业平稳较快发展。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确保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圆满完成。各省级社要强化对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系统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找准制约系统发展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深入到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面临困难较多的企业、行业,帮助他们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争取政策,早日走出困境。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要迎难而上,加快经营结构调整,努力开拓内地市场,进一步推动主营业务、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势头;中西部地区要发挥传统经营优势,扩大当地特色农副产品销售,并积极拓展经营领域,增加商品销售的品种和规模。要狠抓骨干业务经营。农资企业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化肥淡季储备任务,提早做好今冬明春农资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积极应对化肥经营全面放开后市场竞争加剧的挑战,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棉麻企业要认真研究当前棉花市场的波动状况,既要利用当前棉价高企的有利时机,消化库存,扩大盈利,又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棉价高位运行带来的经营风险;再生资源企业要正视当前需求锐减和价格下降的严峻形势,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和金融危机冲击给产业重新整合带来的机遇,加快在集散区域的战略布局,形成产业链条,进一步抢占市场。要不断拓展新兴业务。当前,国家扩大消费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农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顺应市场变化,在搞好传统商品经营的同时,大力拓展医药、石油、农机具、家居建材等新的经营业务,积极参与“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农村市场开拓工作,不断提高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
二是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切实用好项目资金。随着“新网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网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财政部“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已由立项时的3.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8亿元。经过反复沟通协调,今年的专项资金提高了以奖代补的比例,重点要向基层倾斜,向网络薄弱与空白县倾斜,扶持范围也扩大到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四大网络。要建立项目档案,推行项目“两级责任制”,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总社财会部主管负责人、项目单位法人代表两级负责;各省级社申报的项目,由省级社主管主任、项目单位法人代表两级负责,前两年实施的项目也要补建档案,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切实将资金用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网点改造升级,用于改善经营网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形象。
三是发挥整体优势,大力推动系统联合。整合系统资源、推动上下联合,是供销合作社壮大经济实力、实现合作共赢的必由之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打破行政区域和层级界限,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合作。为了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并有利于市场化管理,总社已决定将直属12家企业联合组建“中国供销集团”,组建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总社和地方供销合作社企业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改革改制的过程中,应该广泛吸纳系统内企业参与,推动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当前,要着力在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优势领域,加快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这两年,总社直属企业在推动联合合作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中再生公司抓住国家扶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机遇,通过与各地供销合作社合作,在重点区域建设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形成从回收、分拣到加工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初步构建了辐射全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新合作公司通过整合系统网络资源,在条件成熟的重点地区寻求突破,实施密集布点,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已在全国发展连锁超市7万多家,年直营销售额达40多亿元。系统内农资、棉花、茶叶、食用菌等传统行业,也要加快行业资源整合,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实力有了明显提升,现在又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处于新一轮创业的关键时期。但目前我们的制度还不够健全,管理方式还比较粗放,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要清醒地认识到,即使实力再强,机遇再好,如果管理和制度跟不上,也会重蹈覆辙、再陷困境。各级联合社要努力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财务资金、项目投资、资产监管等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风险和成本控制,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审计监督,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企业兼并重组等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经常性开展资产、效益和项目等专项审计,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些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发生了一些涉案金额大、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案件,损害了系统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做好五代会筹备工作
根据总社章程规定,明年上半年将换届,总社初步决定明年3月下旬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目前,总社已就换届选举安排等问题分别向国务院、中组部做了专门请示,会议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下面,我将有关精神和要求向大家通报一下。
一要充分认识“五代会”召开的重要意义。这次会议是供销合作社走出困境,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恰逢机遇,任务重大。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四代会”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描绘改革发展蓝图,明确新时期发展目标,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推动供销合作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要认真做好会议代表和总社理事、监事的推选工作。为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会议代表和总社理事、监事的名额比“四代会”有所增加。代表名额初步确定为600名左右,理事名额初步确定为79名左右。此外,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结合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初步决定适当调整第五届监事会组成结构,原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负责同志出任的监事调整为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任,增加设有监事会机构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总人数约35名左右。各省要高度重视会议代表和总社理事、监事的选举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基层群众意见,从供销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要全力做好大会报告起草工作。这次会议筹备时间已经很紧,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会议文件的起草任务很重。各省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好典型经验的报送工作;总社要在充分吸收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报告起草、章程修改等工作。要注意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路,并提炼成指导系统工作的规范和标准。要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凝聚全系统的智慧,上下联动,集思广益,确保大会报告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时代性、前瞻性,把大会开成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团结奋进的大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同志们,这次会议之后,明年年初的理事会议就不再召开了。中央很快就要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各省级社一定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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