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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刚主任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04  访问量:
在全省供销社系统
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0月12日)
白志刚
 
同志们:
    这次由全省市县供销社主任、部分基层社主任和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9月份召开的全省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座谈会精神,总结30个试点县的经验,就全面启动和推进全省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同时在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作简要总结和安排。
    一、深刻认识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正在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回顾总结30年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将对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历经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的磨练,在坚持不懈的探索之中逐步确立起新时期的定位,找到了与农民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真正把握了自己的命运,终于又站了起来,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近几年,全省供销社一方面承受巨大压力,以极大的耐心和毅力处置经济转轨所形成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彻底转变观念,探索新时期供销社的定位和发展途径。全省供销社首先从县域整合资源起步,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继而以现代商品经营方式为基础,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生活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党委政府的赞誉,但是每一个对农民有感情、对供销社有责任感的同志都知道,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这是供销社更应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为搭建为农民生产服务的平台并使供销社重新回到农产品经营领域,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多年来,领办专业合作组织,对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产生了一定效果,但只是发挥了经纪人的作用,凝聚力和生命力不强,甚至有很多合作社停留在一块牌子上;前几年,我们试图通过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搭建为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平台,但缺乏有效的手段,效果不明显;从2006年起,依托农民的生产经营合作推进信用合作,为合作经济组织注入了活力,并为供销社介入金融服务提供了途径,但在推进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信用合作还仅是手段,而且其发展的空间取决于为农民生产所提供的实际服务。实践最终使大家统一了认识:合作经济组织是基本的组织形式,资金、技术等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和要素,但它们都应服从和服务于一个目的和目标,即生产出优质农产品,得到市场的丰厚回报,促进农民增收和供销社发展。
    去年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之后,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省社组织基层的同志到包括沃尔玛、家乐福、联华在内的国内外大型零售公司、系统内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了数次调研,了解和把握了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消费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已成为普遍关注并十分忧虑的问题;对于出口加工企业,其最大的困扰是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出于无奈越来越多的公司自己去办农场,由此增加了经营成本,有的甚至为此垮台;对于国内农产品的零售商特别是连锁经营公司,最盼望的是有标准化生产基地向其直接供货,以砍掉中间的经营环节,如果是这样,在国内做农产品,比之价值链大部分在国外的出口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有大得多的价值空间。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标准化生产,推进标准化生产所需要的产品标准、认证机构、检测手段都容易落实,并且都齐备了,而症结在于如何去统一分散经营的农民的生产行为。谁去为农民作出示范,让眼见为实的农民产生实施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谁去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使农民的生产能按照科学的操作规程得以完成并达到预期?谁去做出品牌,使优质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实现其应有的市场价值?事实上,对这些问题的反复讨论和探索伴随了30年农村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实践已越来越清晰地揭示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即需要一个融合于农民之中、能将经营和服务结合在一起的经济组织,与农民一起建立一个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经营服务体系。
    从我省30个试点县(市、区)取得的进展,已充分证明作为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植根于农村之中的系统经济组织,供销社最有条件、最有可能承担起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任务。试点县起步的生产规模虽然不大,但已基本涵盖了全省的主要经济作物。不到一年的时间,栖霞、文登市的优质苹果,莱西市的优质韩国梨,东营市河口区和沾化县的绿色冬枣,蒙阴县的蜜桃,日照市东港区的茶叶,寿光市的蔬菜等,均成为全省质量最优、价格最高的农产品,农民增收幅度都在30%以上,有的甚至高出一倍多。40多个县(市、区)供销社刚刚开展的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已经显示出供销社参与粮食等大田作物生产经营的优势,受到党委政府和农民的普遍关注。在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供销社迅速形成一个又一个的生长点,建立起了较完整的产业链。蒙阴县岱崮镇供销社围绕建立蜜桃经营服务体系,已经发展和正在形成果品贸易、农资经营、有机肥生产、包装箱加工、信用合作等多个项目和企业。围绕一个农产品形成的经营服务体系,将一个山区基层社推向了如此广阔的发展境地。从试点单位看到,建设一个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就迅速形成一个甚至一批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凝聚农民的同时也凝聚了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资源:省内外的科研机构和人员纷纷寻求合作,金融部门探讨依托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向农民发放贷款,上海联华、南京苏果、北京市社等都准备近日来山东商谈农产品采购及今后合作问题
    经营他们的实践证明,有一个基层社发展起来就可以产生出若干个公司。
    总结近一年的试点经验,我们形成了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思路:即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信用合作和融资服务为重要手段,由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建立一个从生产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各地的实践证明,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对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对建立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也具有更大的价值和空间,这一体系必将成为我们服务“三农”的最大平台。全省供销社系统要按照贾万志副省长的要求,在继续推进“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的同时,将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全力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把握关键,全面启动和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在试点基础上,全省供销社要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启动和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是,在新的生产年度,全省启动和推进的面要达到100个县(市、区)。已经启动的30个县(市、区),一方面要利用已经成功的示范园,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基地,一方面要选择新的产品,向若干乡镇拓展;新启动的县(市、区),要从建立示范园开始,启动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全面启动和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使全省供销社选定的农产品品种达到100个,建立起300到500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和生产基地,确保一批产品达到全省甚至全国最优,基本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
    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必须精心抓好几个环节:
    1、选准产品。根据立足市场需求,首先选择覆盖面广、增值空间大和有特色的产品,并针对不同层面的消费对象,锁定其市场定位,或是无公害、或是绿色、或是有机、或是特色产品,并力争做成全省乃至全国第一品牌。要根据不同的产品产业和市场定位,制订并落实工作方案。粮食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农作物,对粮食安全,中央和各级政府最为关注,全省供销社要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优质高产为目标,以科学施肥用药为切入点,配套各项生产技术措施,全面参与粮食生产经营。已经确定的40多个试点县(市、区),今年要重点做好示范园区建设,从明年起在全县范围内推开;从明年夏秋季起,将试点扩大到100个县(市、区)。
    2、精心建设好示范园。示范园的成效,直接决定了组织农民的规模和程度,决定了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进度。莱西市水集供销社建设的280亩韩国梨园,售价高出农民生产的一倍以上,在方圆几十公里的梨农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为下一个年度迅速扩大生产,进而在莱西甚至胶东半岛打造优质梨生产基地创造了条件。要围绕选定的产品,集中人力、财力,特别是集聚各种实用技术,精心建设好示范园,以合理的生产投入和优质产品卖出的好价钱,激发起农民组织起来实施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和热情,以其形成的科学操作规程,为农民作出最真切的示范。为确保示范园的成功,可由供销社租用土地直接从事生产管理,也可以与农民合作,但不管采取什么形式,都必须把生产管理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3、提供全方位服务,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供销社参与生产,并不意味着代替农民生产,而是由农民按照统一的生产规程种自己的地、经营自己的养殖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这是当今农村生产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生产组织形式。在生产基地,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要从良种、施肥、灌溉、栽培、养殖技术、融资等各个方面落实服务,统一农民的生产行为,并使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项服务都能成为我们新的经济增长点。肥料、农药是最大的一项生产资料投入,科学施肥用药是实现优质高产的最重要因素,各地供销社要在普遍推进配方施肥科学用药的同时,努力研发和推广施肥新技术,力争明年在全省建成一批采取水肥一体化和沼气综合开发利用的生产基地,促进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发展。同时,逐步在基层社建立配肥站,在县域内建设有机肥和复混肥生产企业,按照省社提出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4、积极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适应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需要,组建和发展合作组织,同时在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中探索创新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多年的实践证明,国外合作社的做法不适合中国国情,书本上写的、课堂上讲的大都空乏而脱离实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只是一个法律规定,并没有也不可能告诉我们怎样发展合作组织,只有在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促进农民增的过程中,才能真正探索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途径,同时也由此促进供销社组织体系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创新和发展。要借鉴乳山市马石店、沂水县姚店子、蒙阴县岱崮供销社的做法,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逐步将农民中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融入到供销社的基层组织之中,实现基层组织的创新、壮大和发展。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合作组织内部积极开展信用合作,解决发展生产所需资金。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合作组织之间的信用合作,县级联社要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公司,推广临沂市河东等县(市、区)在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形成融资服务体系的做法。为适应更大范围内开展信用合作的需要,拟由省联社牵头,开发具备服务、监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以搭建更大的融资服务平台。在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探索出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实现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目标)。
    5、开拓市场渠道,拓展增值空间。在做好产品认证、品牌注册和包装设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产品市场,努力向市场终端延伸,使基地生产的优质农产品直接面对超市公司、大型商场及其它零售商。鼓励支持一批县(市、区)探索建立生鲜食品超市和专卖店,占据零售终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县市区供销社之间要加强整合产品资源和市场渠道,同时省、市两级联社要针对重点市场,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各地农产品进入市场搭建平台,在明年年底之前,至少在上海、北京、南京、广州等几个大城市开辟出进入市场的渠道。根据进展情况,明年由省联社开发全省优质农产品供应信息系统,为使山东省供销社成为最具优势的农产品供应商创造条件。
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要做好每一个环节,但基础是生产,核心是产品,要兢兢业业、毫不含糊地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生产出优质农产品。对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供销社和合作社都要对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并使其成为供销社和合作社新的生长点。在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实现供销社的发展壮大。
    三、把握实质,扎实推进建立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其它各项工作
    1、继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从2001年启动以来,全省已有40多个县(市、区)建成了覆盖乡村的连锁经营网络,尚有50多个县(市、区)正在推进之中。要坚持以县域为基础,以供销社主导的公司为核心,由基层社广泛参与,整合带动各方面力量,继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与此同时,要从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平、扩大优势、加快发展:一是在建设发展乡镇直营店,加强对加盟店的发展和管理,提高商品配送率;二是加强横向合作,在市联社的组织协调下,鼓励县市供销社之间以产权为纽带组建合资公司,支持临沂、济宁、枣庄等市供销社分别依托莒南开元公司、兖州广场商厦、枣庄购物中心等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区域性网络;三是加快开发商品采购信息系统,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实施商品集中采购工程,逐步将全省供销社打造成为最具优势的工业品采购商。继续依托省联拓超市、兖州广场商厦、肥城人民商厦、桓台联华超市、枣庄购物中心、成武亿客隆超市、莒南开元百货、邹平供销大厦、沾化新合作等公司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至迟于明年月底前开发出信息系统,为全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支撑;四是与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扩大超市生鲜食品经营份额,进一步提高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竞争力,同时实现建立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的目标;五是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优质高产为目标,以科学施肥用药为切入点,配套各项生产技术措施,延伸经营领域、创新经营方式,加快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2、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出这项工作三年多的时间,全省已有80%的县(市、区)启动了试点,其中50多个县(市、区)取得试点成功;莒南、东港、邹平、成武等4个县区全面发展,明年可望完成在全县的布局;20多个县(市、区)作为重点推进单位,有望在2010年基本完成布局;有的地方已在重点乡镇实现了基本覆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为农民提供了最直接的服务,使供销社的形象得以迅速恢复,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方面的纷纷效仿。但在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中,也有很多地方没有取得为农服务的实际效果,没有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没有争取到当地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未能形成持续发展的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是要始终坚持立足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入手,以服务“三农”的实效和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标准,从精心搞好第一个试点开始,重质不求量;二是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从规划、布局到日常运营管理都自始至终地置于党委政府领导之下,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最大的支持,努力形成社区服务中心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三是要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以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支撑其持续发展,以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拓展其服务领域,逐步将社区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农民生活和生产提供两方面服务的平台。
    3、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在7月份在威海召开的全省供销社主任现场座谈会上,我们提出,要同时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两个体系建设,从最近一段时间的进展情况看,这一要求符合全省供销社的实际。加强供销社组织体系的重点是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需要基层供销社全面参与,建设覆盖各类农产品、惠及广大农民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更需要充分发挥遍布乡村的基层供销社的作用。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真正将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在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创新和完善供销社组织体系。启动基层供销社建设,也要像启动县级社一样一批接一批地启动。在这次会议上,我们确定了第一批20个创建新时期优秀基层供销社的名单,目的就是通过培养一批基层供销社的典型,积累经验,探索规律,带动基层供销社的全面发展。市、县两级联社也要按照省联社的要求,相应确定当地创建的标准和范围。对纳入创建范围的单位,各级联社要加强指导,注入资源,加大激励,为其搭建更大的平台,使其尽快成为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新型基层供销社。对其中不符合新时期发展要求的,将随时从创建范围中剔除出去,并及时添加补充一些新的单位。
    4、认真做好统一标识的推广和规范使用。统一标识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象征和标志,事关供销社的整体形象和文化建设。各地要切实抓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统一标识推广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已经启动的县(市、区)供销社,凡是达到标识使用条件的经营服务项目或场所,不管是否已经制作使用了统一标识,不管更换标识时间长短,必须按统一要求重新更换;尚未启动的县(市、区)供销社,未经批准不准擅自使用。为维护统一标识的严肃性,省联社将专门抽调人员,对各地统一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
    四、树立更高的思想境界,扎实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同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此时,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必须对供销社新时期应树立的思想境界作出深入思考。
    一个几乎泯灭了生存希望的传统经济组织,为什么又能焕发出勃勃生机,越来越明显地展现出其特有的价值?在新的历史时期,供销社究竟有多大的发展空间,能够进入什么样的发展领域,搭建多大的发展平台?为此,我们不仅要回顾30年的农村改革开放历程,而且要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后供销社与农民所走过的近60年的路程。建国初期,在农村形成了两个最主要的组织形式,一个是农民的生产互助合作组织,这个组织通过劳动和简易生产资料的互助合作,得以使农民将分得的土地耕种起来;另一个是作为工业品、农产品交易枢纽的供销合作社,利用这一组织,建立起了城乡之间、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较好地处理了城市与农村、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随后,“一大二公”的指令性安排生产的人民公社取代了农民的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社成为主要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专营机构。起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的农村改革开放,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的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合作问题又重新提上日程。但是进入商品生产领域后,农民的合作已不再局限于生产环节的简单合作,合作的内容、领域和规模等都有了新的拓展,而且单靠分散弱小的农民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合作;而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农民进入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党和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也面临着新的调整。在改革过程中,制度安排的经济组织相继丧失了专营权,从供销社划分出去的石油、农机、烟草等组织或一直未在农村形成网络,或逐步撤消了在农村的阵地,有的甚至整个组织土崩瓦解。供销社尽管有些地方也解体了,但山东省供销社系统仍比较完整地保留下来。此时已遭受重挫的供销社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处置遗留问题,尔后结束历史使命;二是重新寻求定位,找到新的出路。山东省供销社之所以选择了后者,是因为农民需要组织、城乡需要连接。这一点,已在近几年我们所作的初步探索中得到了验证,有些县(市、区)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就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拥护和党委政府的普遍赞誉。回顾供销社60年的发展历史,总结近几年的改革历程,我们更应该清楚现在面临的历史机遇和历史使命,要担当起这一历史重任,就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认识供销社新时期的价值和空间,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思想境界。树立这样的思想境界,必须真正理解把握好一个“根基”、一个“灵魂”和一个“精神”问题。
    一是根基。供销社的根基在“三农”。当今,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挑战和风险随时存在。而作为遭受重挫、资源严重丧失的传统经济组织,之所以仍然能够东山再起、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就是因为它是一个植根于“三农”之中的经济组织,具有别人没有的优势,只要用服务打牢这个根基,供销社就会化解一个又一个风险,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就别人做不了、做不好、撼不动的事业!要立足于“三农”,将供销社的命运与农民的命运紧密联结在一起,以农民为客户,以农民为服务对象,以农民为合作伙伴,真正做到与农民同呼吸共命运。要遵照贾万志副省长的一再告诫,有了利益要始终想着农民,最大限度地将利益分配给农民,激发广大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任何投机、短期行为都不是新时期供销社人的作为。要敢于向党委政府和人民承诺,我们要永远扎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为统筹城乡发展作贡献。
    二是灵魂。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也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灵魂。几年来,我们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生活提供了综合化服务,夺回在农村失去多年的工业品经营阵地,靠的是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提供系列化服务,重新夺回农产品经营的主导权,也需要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供销社的事业是别人做不了做不好的,我们创新的着眼点是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的生产生活,创新的前提是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真正了解和把握,创新的重要途径是把现代经营服务理念和方式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立足农村农民实际,借鉴现代经营方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的落脚点是建立完整的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解决农民想干、会干、干好的问题。
    三是精神。贾万志副省长在几次会议上都再三强调,要弘扬“迎难而上、百折不挠,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求真务实、真心为民”的精神。供销社的前几年改革发展得益于这种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仍然需要继续弘扬这种精神。对基本目标的把握,要进一步明确供销社新时期的价值目标,以参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作为考核评价供销社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志,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指标的高低。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要有目的、有重点地推广那些代表供销社基本发展方向的经验做法。对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既要在困难和曲折面前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以更宽阔的胸怀、更成熟的理念和更坚定的信心,克服化解各种困难和问题,又要在工作环境和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特别是有了资金分配权后,能够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关键的环节和最需要支持的地方。对争取工作,要做好宣传和推介,但不能只搞形式、烘托气氛,而是要以供销社改革发展所展示的价值和空间,赢得方方面面的认可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要正确对待别人取得的成绩,淡化个人得失,把心思真正用到深入基层调研、研究把握规律和扎实推进工作上,朝着我们的大方向、大目标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推进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需要我们“沉”下去,沉到基层和农民之中;需要我们“钻”进去,钻研农业知识和市场运作规律;需要我们“稳”下来,稳住心态,扎扎实实地做事情。
 
    最后,我再专门强调一下扶持资金问题。随着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级政府支持的力度逐步加大。截止目前,省财政今年已拨付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5000万元,拨付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400万元,另外还将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支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全国总社争取中央财政设立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将去年3.5亿元的基础上再扩大,其中支持我省供销社的资金将肯定比去年有所增加。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的带动下,市、县两级政府也陆续出台了资金支持政策,其中,市级财政计划支持供销社发展的资金达3600万元,县级财政计划支持供销社发展的资金达1500万元。不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在内,今年省、市、县三级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资金总数可达到1亿元。
从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看,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差距较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数额比较大的达500万元,县级支持数额也达到200万元,有的县(市、区)如邹城市虽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少,但由于工作做得好,市、县两级财政支持力度大。但有的县几年来已经从省以上获得了几百万元资金的支持,但至今还未有县级支持;在市一级,有的财力很好的市支持数额也太少。这说明供销社的价值和空间还远远没有显示出来,而且我们的争取工作也没有及时跟上。下一步,市、县两级财政支持情况和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将作为我们分配中央、省级支持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未能获得县级支持的县(市、区)供销社一律不分配省级以上支持资金,对财力好但支持太少的市供销社也不再列入支持重点。
 
                               200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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