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的改革与发展成就和主要工作经验,分析供销合作社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谋划中国特色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方针,部署今后5年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于2005年1月29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这次会议将有近1/3农民代表参加,充分体现合作社的性质。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总社领导机构,修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这是一次继往开来的盛会,将为我国新时期合作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