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拟于2005年1月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四代会”)。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以“四代会”的召开为契机,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形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重大意义 “四代会”是在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大会。会议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三代会”)以来的改革与发展成就和主要工作经验,分析供销合作社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谋划中国特色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蓝图,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针,部署今后5年的工作;会议还将选举产生第四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修改总社章程。 开好这次会议,事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大计,事关我国合作经济事业的未来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和我国合作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寄予厚望,系统上下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社员也对这次会议抱以较高期望。加强宣传工作,对于普及合作经济知识和理念,宣传合作社的价值,展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新成就,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弘扬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以全新的面貌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推动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代会”的中心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服务于中国特色合作经济新体制的构建,充分发挥系统内外各类新闻宣传媒体舆论导向功能,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努力为“四代会”的召开造声势、树形象,为供销合作社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 (一)“三代会”以来各地供销合作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以及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精神涌现出的新典型、新经验; (二)各地供销合作社围绕为农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流通现代化、创新供销合作社体制和机制、深化“四项改造”等方面展示出的新风貌、做出的新贡献; (三)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气象。 (四)突出宣传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基层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基层社改造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建设以及有全国性影响的大集团、大型批发市场等几个层面。 四、宣传报道的方式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广泛调动和利用系统内外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达到宣传目的。各地要结合实际,邀请地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关于支持合作经济发展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优势,动员各级供销合作社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合作经济知识、理念和文化的普及宣传活动,弘扬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成就;要充分利用本系统的宣传工具和社会宣传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广泛介绍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新探索、新经验;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成果展示会,宣传各地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取得的新成绩;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系统内表演队、文艺宣传队或系统外的文艺团体进行社会宣传活动;“四代会”召开前,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通知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所属商场、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张贴迎接“四代会”的标语口号(宣传口号见附件2)。 五、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为“四代会”的召开和供销合作社发展造声势、树形象。 宣传报道工作既要有舆论声势,又要有思想深度;既要纵览全局,又要贴近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既要注重理论阐述,又要注重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积极为新闻媒体提供“有份量、有新意、有启迪、有教育”的稿件。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六、为配合“四代会”的召开,总社将组织中央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活动,请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有关新闻单位的采访活动,踊跃提供有关材料和报送有关稿件。 各地宣传方案请于11月底前报总社“四代会”宣传组(总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 联系电话:(010)64610077转9317 电子信箱:tenghuayong@chinacoop.gov.cn chengqingxin@chinacoop.gov.cn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宣传方案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宣传口号 稿件来源: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