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到重庆是来学习的,调研的。去年10月我到总社工作以后,总社机关的同志告诉我,重庆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两社两化”工作搞得很不错,所以就一直想来学习,由于种种原因,一年后才成行。 在这里调研了八天时间,谈点感受,提点要求: 首先,衷心感谢重庆各级党政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感谢在困难环境下顽强拼搏、勇于实践的供销社人。十六届三中全会后,总社党组决定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我和张祥茂部长、杨少平主任来到了重庆。来以前,看了新华社关于重庆市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两社两化”的文章,这次通过实地看听,感到很受教育,很受鼓舞、很受启发。前几天,跟镇东书记、鸿举市长、卫国副书记、光国副市长等市领导交换了意见,分别召开了几个座谈会,到大足、合川、江津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的感觉就是重庆市社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迈出了较快的步伐;“两社两化”工作呈现了一个良好的势头,在有的县应该说是蓬勃发展;经济效益走出了低谷,开始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路子;广大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朝气蓬勃,供销社也焕发了生机。应该说重庆市社的工作,在全国供销社系统是走在前列的,是一流的。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是各级党政重视的结果,从镇东书记、鸿举市长到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都对供销社的工作十分重视,把供销社工作放在“三农”问题的大盘子中,把它作为统揽城乡经济的一个“抓手”来使用的,而且思路很清晰。概括起来就是党政重视、思路清晰、不断创新、成效显著。 当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就全市来讲,各个区县发展也还不够平衡,总体上我们的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但我相信,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供销社一定会再接再厉,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所以我在这儿首先要衷心感谢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感谢在困难的环境下顽强拼搏,勇于实践,积极向上的供销社人。 第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实践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经验,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目的就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让它更具活力,更加开放。可以说,中央的这个决定,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众所周知,从1978年开始,我们党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改革开放。我们国家能有今天这样一个好的形势,首先得益于改革开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经过十年不断地探索,不断地实践,中央感到有必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始阶段,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一个决定。本世纪头二十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阶段。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增强我们的国际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才能真正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个《决定》,是应运而生的。 供销社系统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深化供销社的改革。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自觉性。重庆市供销社的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是发展并不平衡。譬如说荣昌、合川、开县、梁平、南岸,这些是工作搞得好的地方,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处在求生存的状态。就是搞得好的地方,也还存在经济总量不够大,为农服务的功能不够强等问题。另外,我们还要看到,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改革开放的形势一定会呈现出一种百舸争流的态势,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形势不会因为供销社改革深化得不够就等你。比如说农村市场,大的连锁公司像沃尔玛、家乐福,它进了中国以后,首先是占领大城市市场,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要逐步把触角伸向农村,我们国内的一些企业,也在不断地向下延伸,因此,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市场经济就是优胜劣汰,你发展不上去,农民就不选择你,那你就只好自己垮台。 就全国来说,本世纪的头二十年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于我们供销社来说,今后的3—5年是生存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了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以后,我们就得认真地按照三中全会的《决定》去做,使我们的发展有新的思路,改革有新的突破,开放有新的开局,各项工作有新的举措。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 第三,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十六大召开以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供销社的工作非常重视。我到总社工作以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两次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包括我们成立中国棉花协会,回良玉同志都作了很长一段批示。不久前,在白立忱同志出国考察的报告上,锦涛同志、家宝同志和良玉同志都作了重要的批示。特别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深化供销社改革,虽然字数不多,但可以说是一字千金。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制定的全局性的指导方针,就部门工作明确提出要求的,一个是信用社,一个就是供销社。能把深化供销社改革明确写进这样一个文件里面,既是对供销社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供销社寄予的期望。我认为在这里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含义或者是内涵: 一是供销社有一个较好的基础。在几十年的历史中,它确实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经济的一个主渠道,在历史上曾经辉煌过。供销社并不是因为我们搞计划经济才成立的,我在多个地方讲过,这是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产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任苏维埃主席,就写了《论合作社》一文。我到总社以后,去山东调研,得知临沂市供销社是1940成立的。今年6月到了河南,河南的林州市供销社是1946年成立的。北平解放的时候,北京市人民政府还没有成立,供销社就已经成立了。为什么?因为我们党历来强调,你要得到群众的拥护,你就得解决群众油、盐、柴、米、酱、醋的问题。的确,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确实是辉煌的,在座的同志们很多都是老供销社了。供销社历史上有这么一个基础。这个基础包括网络、人才的优势和农民的认可。 二是这几年的探索实践也证明,只要深化改革,仍可以有所作为。重庆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在这儿我想起家宝总理在白立忱同志的考察报告上的一段批示,是这么说的:“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农业产业化的方式,带动千家万户的农民发展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很有潜力,也积累了经验。” 三是当前“三农”工作的迫切要求。同志们知道,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个科学的、准确的判断,即我国的农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最显著的标志就是绝大多数农产品供大于求,因为在过去我们什么产品都要计划,都要票证,粮食要粮票,吃糖要糖票,用布要布票……。从1999年开始,我们的主要农产品或者说绝大多数农产品,都是供大于求,这是一个显著的标志。除了这个标志以外,应该说城乡的联系比过去更加紧密。比如说,全国有几千万的农民到城里打工,把打工挣的钱返回用于农村的建设,城乡联系更加紧密了。但是眼下也碰到了一些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我们最好的时候城市和农村人均收入的比例是1.8:1,那么现在呢?差距在不断拉大,已经达到3.1:1。这几年中央制定了很多的措施,但是农民的人均收入每年增长也只有4%左右。应该说中央关于农民增收的措施有几条是成效明显的:一条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现在大致占到了农民收入的40%;第二条减税减负,非常明显;第三条是国家的投入,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加大,包括对教育、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还有一条就是激发“三农”的内在动力,我在四川看到一条标语,“使资源优势变成资源资本,民间资金变成民间资本,人才优势变成人才资本”。实际上就是把农村的资源,农村的资金和农村的人才变成一种资本,要激活“三农”的内在动力。我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可能都转移到城市去打工;减税减负也有一定的限度;完全靠财政转移支付,也有一定的限度。所以必须把“三农”的内在动力激活。 这几年,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比如说家庭联产承包使农民变成了土地的主人,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才有绝大多数农产品供大于求的这样一个好形势,但是仅此还不够,还应当让农民变成市场的主人。怎么让农民变成市场的主人?这就得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这就和当前我们解决“三农”问题一致起来了,农村要城镇化,农业要产业化,农民要组织化。农业的产业化,“龙头”是关键。但是仅仅有了龙头,实践证明也还不够,因为龙头企业和农民基本上是一买一卖关系,是一种订单农业形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不能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的产业化,农产品的标准化,农民的组织化三者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在实践中,重庆大力推广的“龙头企业十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更适应于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是一个大文章,这个大文章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所有的部门都来做“加法”文章,才能把这篇大文章做好。我一直认为,供销社应该急党政所急,想农民所需,尽供销社所能。“三农”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供销社不可能包打天下,但是要做“加法”的文章。重庆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比如在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时候,怎么把利用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结合起来,怎么和龙头企业对接起来,怎么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怎么和涉农部门方方面面结合起来。供销社搞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也不能只是单打一的一买一卖,你必须从种子开始,种子也是一场革命。我看了你们好的专业合作社,首先就是有了一个好的品种,一个好的品种就要和科技结合起来,供销社不能单打一,必须和种子科研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结合起来。供销社搞药品配送,药房必须有医生,有懂药剂的,如果不与这些配合起来,也不行。因此,我想我们一是必须明确,家庭联产承包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这个政策不能动摇。当然现在土地可以合理流转,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入股,合理流转并不是任意改变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第二,我们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组织化这个大政策,不能违背农业产业化这个大的政策,因为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一条正确的路子。我们组织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有多种形式。我们必须借助这样一个大的形势乘势而上,我认为我们供销社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为“三农”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是必须而且可以有所作为的,或者说是可以而且必须有所作为的。我感到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在是大有必要太重要了。总之,三中全会《决定》写进了深化供销社改革,“因为实践证明,供销社的问题,实质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和农民就获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和农民就受到损害。”1995年到现在,将近十年了,今天回过头来看,中央5号文件讲的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要你供销社,是要你有所作为,并不是要供销社这块牌子,中央是要求供销社深化改革。这是我想说的第三个问题。 第四,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怎么办?这是我们这次调研的主题。我们总社派了4个组,和大家一起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办?就是要按照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的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按照现代经营方式的要求,按照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一句话,就是要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来研究,如何打造一个全新的供销社。 打造全新的供销社,我想有两点必须坚持,一个是合作经济的方向要坚持。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现在供销社的体制与合作经济的方向还是有差距的,合作经济必须是农民自愿参加、民主管理。现在的供销社还不完全是这样一种体制。这个合作经济的取向我们必须坚持,就是真正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第二就是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动摇了你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供销社的根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基础是农业。供销社现在的资产,大致主要是三块,一块是农民的股金,一块是国家的投资,一块是供销社多年的积累。你不为“三农”服务,你不坚持合作经济的方向,农民不满意呀!这是最关键的,“农民并非离不开供销社”。那么反过来说,供销社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你不坚持为“三农”服务,农民也不要你。我想这两条原则必须坚持。在这个基础上,对现在的供销社,必须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把它激活,使它新生。同时要根据三中全会的精神,打造一块新的,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全新的供销社。 如何打造一个全新的供销社? 一是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践证明,我们发展滞后,或者说我们的改革滞后,首先是由于观念的束缚和体制性障碍造成的。供销社因为过去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我们往往还放不下“架子”,包括那个所谓的全民身份。因为我们曾经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我们还不适应用经济组织的办法来行事,包括一些地方政府现在有时还把供销社当作一个政府部门来使用,当然不是不能用,应该用,但是管理的方式要改变。由于我们是资产分级所有,我们缺少联合合作的意识,就是大家所说的,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由于我们有一个系统的框架,从北京一直下伸到乡、村一级,所以我们缺少了一种开放的意识,往往是在自己内部小打小闹,不善于借力发力。我们国家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和开放,现在凡是发展快的地方,都是开放搞得好的。供销社不联合又不开放,就做不大,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还未解决。我们也不大善于借力发力,我们引进外资、招商引资现在还做得差,我们还只在自己系统里干。所以我想观念上的束缚、体制上的障碍,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解决。要改变我们供销社一买一卖单一的方式,要进一步拓宽我们的经营思路,比如说有的地方搞起了汽车批发市场,办起了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建起了废旧汽车拆卸市场,应该说是拓宽思路的结果,使我们看到仅汽车就可以作好多的文章,所以首先要结合地方特色经济的优势拓宽自己的领域,不要只是卖一点农资,卖一点棉花。所以我们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革开放是发展的动力,凡是经济发展快的地方,改革起步早,开放的力度大。我们现在提出来,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扩大开放,就是深化“四项改造”,“四项改造”符合我们的实际,并不是要另起炉灶。深化改革,是要赋予它更丰富的内涵。比如说开放办社,过去主要是针对联合社讲的,实际上各个企业、各个基层社都有一个开放办社的问题。另外从改革的角度看,不能说我们的改革就已经完成了,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这在重庆是搞得好的,也是走在前头的,但是不是就一劳永逸了呢?不是。比如说,我们讲经营者持股,经营者究竟持多大的股份更适合我们这个地方的实际?我们想一下,产权制度改革之初,50%叫持大股,低于51%都不行。实际上持股10%、20%照样有发言权。产权多元化,不仅是供销社的可以参加,非公有制经济也应当可以参加。全国总社搞了一个新合作公司,白立忱主席把它称之为供销总社历史上的一场革命。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了职工身份以后,有的地方基层社人员散了,网点变成了私营店,时间一长,农民要的服务跟不上,假冒伪劣可能就会乘虚而入。现在怎么办?也有一个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可以借助外力,用网络把它统起来,把它受成供销社的加盟店,或者将它搞成合伙制。 产权制度改革,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不是一改了之,一下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同志们要认真学习三中全会精神,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经济的最好实现形式,我们围绕这句话作文章,就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探讨。供销社的一个优势就是网络,我们提出,要以县为单位,重新把这个网络建起来。因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需要这个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需要这个网络,农村的农产品也需要通过这个网络进城,进入大市场。我不论走到哪个超市,首先看的是当地的农产品进入了超市没有,占了多大的份额,因为农民最希望把他们的东西卖出去,而且卖出一个好价钱。我们各级党政也在关心供销社的这个网络行不行,能不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所以,要做党政所急、农民所需的事情。先不要规模很大,以县为单位,建立配送中心,也可以几个县搞一个,并不强求每个县都搞。供销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我认为还要体现在招商引资方面。大家要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三是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供销社的改革,核心的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两社两化”发展和联合社改造。我想当前及今后也主要是这三个方面。我们的工作很多,但是在整体推进上要有重点突破。首先是产权制度改革,没有产权制度改革,一切都无从谈起;现在有很多县市以上供销社,都有一些优良资产,人员也不多,小日子还过得去,但县市以上的供销社不能只是看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把精力放在下面,到基层去研究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再一个重点,也是实践证明了的,我们供销社要有一个好的班子,好的带头人和领办人。 四是要注重实效,真抓实干。在改革中,有的供销社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我们要尊重各地的创新精神,比如说我们改革中减人,转变职工的身份,这是必要的,但不是把这些人都放到社会上去不管了就行了。开县这方面处理得比较好。中央强调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的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改制了以后,不去发展不行,要给下岗的那一部分人想办法创造再就业的机会。我们供销社做事不能单打一,要讲改革,要说供销社解决了多少再就业,我们不能往往一说就是走了多少人。就业和再就业这是中央非常关注的事情。重要的不是走了多少人,而是让多少人重新上岗,吸纳了多少剩余劳动力,这些典型我们更应该把它树起来。供销社改革是求生存、谋发展,不断壮大,应该认真地把这方面的典型好好地抓起来。过去有一句话叫“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也要通过树立典型来推动工作。新华社内参对重庆市供销社的调查文章影响很大呀!前天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供销社:扎根农村再成龙》,它虽然只讲了几个典型,包括重庆的开县,但是这篇文章登出来以后,影响很大,我在这儿就有好多人给我打电话。所以我们要善于宣传,善于发现、培养和宣传一些典型。另外,我要特别强调,要真抓实干。供销社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脆弱,不能自满,看准了的路子要干下去。1995年恢复总社,中央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供销社再回到政府序列不可能,我们就得以经济组织的方式开拓我们的工作。重庆联合社的改革也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总之一句话,还是要干,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 五要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毛泽东同志讲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小平同志也多次讲过这方面的话,江泽民同志讲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不断进步的不竭动力。我想对于中国的供销合作事业,这个路子怎么走?我们要积极地探索它,确实要有一个理论的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首要的是理论创新。从1844年世界上第一个比较规范的合作社诞生以来,国际上公认的合作社基本原则是七条。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上就两句话:自愿参加,民主管理。合作社基本原则要结合中国国情,还得加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过去供销社是一人一票,过去只是身份股,现在有了投资股了。合作制和股份制,怎么把它连接起来,对外必须是公司制、股份制,对内是合作制。开县的“三制一化”,应该是这个方面的一种探索,我希望大家都来研究,探索理论上的创新,探索中国的合作经济发展路子。总之,一切应从实际出发。党委政府要重视供销社,我们供销社更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我们现在干的,好多都是过去没有干过的事,我们不能走过去的老路,也不完全走国外的路子,要从我们的实际出发,走我们自己的路子,包括我们的企业,我们的基层社,也很难开一剂处方,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我是衷心地希望同志们勇于创新。怎么创新,就是要靠改革开放来创新,靠市场机制来创新,靠我们自己的双手来创新。我说的这些话,不是说不要法律地位,不是说不要舆论的引导,不是说不需要政策的支持。至于说法律地位的问题,全国人大已经启动专业合作社立法,开了研讨会,还正在研究。也需要舆论的支持,舆论的引导。中国合作社的路子该怎么走,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统一认识。也有一个政策扶持的问题。我想,法律的定位、舆论的宣传、政策的保护,都是必要的。但总的还是要靠我们基层大胆地探索实践。前不久,我们在给回良玉副总理汇报工作时,提出来我们总社是不是也挂一块合作经济的牌子,回良玉副总理回答的第一句话是,可以研究,第二句话是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同志们,统领的地位不是自己封的,有为才能有位。开县、荣昌、合川,因为你们的工作好,所以政府同意你挂一个合作经济的牌子。如果大家都挂上了这块牌子,这对总社也是一种促进。 总之,我要衷心地感谢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的领导和同志们!衷心地感谢供销社的同志们!
来源:总社办公厅